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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行业垂直网站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中国证监会于今年年初启动了货银处理改革,修订了《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日前,证监会表示,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将于12月26日正式实施
同日,中国结算公司发布《关于银货比改革正式实施及过渡期的通知》,称银货比改革于12月26日正式实施,进入过渡期,为期6个月各结算参与人应在12月24日前做好业务和技术上线准备,确保DVP改革顺利实施
证监会表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增强结算系统的安全性,进一步吸引海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扩大高层次的对外开放。
6个月的过渡期
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
DVP是证券登记结算的基本制度,是国际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结算原则,用于防范证券和资金结算中的本金风险。
证监会表示,此次改革遵循了DVP原则的基本内涵,借鉴了国际最佳做法,体现了中国的特点和阶段性发展,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推进改革保持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投资者习惯基本不变,通过标记建立证券结算和资金结算的关系,明确违约处置安排,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
《通知》称,自12月26日起,结算规则各项规定正式实施,除差别化最低结算准备金率外,结算准备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过渡期内实行差别化最低结算准备金率,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DVP改革的过渡期为6个月在过渡期内,T日结束时经纪业务或融资融券业务资金未及时到账的,中国结算将不采取自律管理措施过渡期结束后,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结算规则和其他业务规则实施自律管理
证监会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第二十次党代会精神,完善资本市场功能,不断提升证券结算系统风险管理能力,指导中国结算做好DVP改革正式实施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回应外国投资者的要求
增强结算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
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实行T日证券划转,T+1日资金交割的结算模式T日证券过户无条件,证券过户与资金交收不挂钩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可以通过第三方存管,全额存管,交易前验资,证券检查等方式达到DVP本金风险防范的效果但自营和托管业务的结算体系仍有待完善本次改革在保持券商,融资融券结算模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对资金缺口相关证券设置标识,确立了证券结算与资金结算的关系,实现了自营和托管业务的DVP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部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牢牢抓住了DVP改革的核心,即‘证券与资金的结算互为条件,实现本金的风险防范’,增强了结算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相关安排也为托管人等结算参与人加强对客户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结算参与人的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结算参与人的结算风险提供了制度基础
中信证券表示,DVP改革在增强结算系统风险控制能力的同时,充分尊重了市场各方特别是个人投资者现有的交易结算习惯交易前的第三方存管,验资,验券等制度,已经保证了券商,融资融券的结算风险完全可控此次改革不涉及此类业务,这意味着包括2.1亿个人投资者在内的券商客户的证券交易完全不受影响,不需要做任何调整
中信建投证券服务部总监种勇领表示,DVP改革的正式实施,不仅回应了境外投资者的诉求,也进一步夯实了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提高了市场整体的风险防范能力,满足了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期待给市场投资者,尤其是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帮助更多的境外投资者了解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深度参与中国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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