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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健康发展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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