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地要求100%安装光伏!浙江省最积极

来源:证券之星中国新闻报道作者:安靖发布时间:2022-10-18 13:49   

今年3月,住建部发布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50GW7月,住建部再次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城乡建设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和新建工厂屋顶覆盖率达到50%,推动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近期,各地频频实施建设光伏的扶持政策浙江,江苏,安徽,上海,江西,宁夏等地相继出台文件,从装机容量目标,建设标准,建筑光伏覆盖率等方面支持建筑太阳能光伏建设

其中,浙江省的响应最为积极,其下属的12个市县都出台了政策,要求不同建筑类型的光伏安装比例浙江省在《浙江省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中也提出,按照什么都要建的原则,推进省级开发区,物流园区,特色小镇等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规模化,高比例,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实施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安装全覆盖, 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建公共机构和新建工厂屋顶光伏发电覆盖率达到300%

据边肖统计,截至目前,已有不少于14个地方明确要求部分建筑类型需要100%安装光伏。

浙江温州

日前,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温州市千家制造企业节能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提议:

推进光伏规模化发展试点特色小镇,开发区等现有建筑物可利用建筑屋面比例达到6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建筑屋面比例达到100%到2023年,力争企业车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40万千瓦,在全县建设3个以上分布式光伏试点

浙江海盐县

日前,浙江省海盐县发改局发布《海盐县光伏发展试点方案》,提出规范新建建筑光伏项目建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建筑,要求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建筑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包括工业,物流,商业综合体等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建项目,县内以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的标准厂房和工业园区

现有和新建工业厂房可分别利用30%和80%的建筑屋顶,各类商业建筑可利用30%以上。

学校可利用的各类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医院现有各类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

可利用的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在5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应全部安装。

现有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20%以上,新建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

车站可用建筑屋顶安装率达到50%以上新建大型停车场应全部建成鼓励在路灯,红绿灯,交通警示灯,交通标志,交通标识等交通设施中推广光伏应用

浙江永嘉县

日前,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永嘉县工业百家企业节能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3年,实施100个节能改造项目,腾出3000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6%,新建工业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达到100%,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2万千瓦以上,实现工业领域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双优化到2023年,启动全县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

浙江新昌县

日前,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光伏双倍增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广公共建筑屋顶光伏现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大型车站等公共建筑屋顶,县内国有企业,大型构筑物屋顶,可100%利用面积安装两年内安装光伏发电1.8万千瓦,2022年建成1.5万千瓦

大力推广工商业建筑屋顶光伏积极推进低碳园区建设,加大光伏,绿色电力,储能等新能源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加快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现有和新建工商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可分别达到30%和80%,园区内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可达到60%以上

鼓励居民屋顶光伏在确保群众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在住宅小区,农村独立房屋等不同居民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将清洁能源融入日常生活十四五期间新增装机50万千瓦,2022年计划10万千瓦

浙江省诸暨市

日前,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诸暨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增招商引资企业要100%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工业平台所有工业厂房要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发符合条件的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原则上应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耗削减和替代城市新建工业厂房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时应建尽建的原则,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明确规划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浙江永康

日前,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既有建筑光伏改造到2024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安装完毕,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大型构筑物以上可利用面积100%安装完毕,新增装机容量55 MW以上,到2025年底,工商业建筑可利用屋顶面积安装率达到60%以上,新增装机容量130兆瓦以上,到2025年底,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户用屋顶安装光伏,城乡户用屋顶可安装面积达到30%以上,新增装机15 MW以上鼓励村集体组织参与农村光伏建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村和光伏小镇建设

实施新建筑光伏建设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屋顶原则上应具备承载光伏发电系统的能力,并同步设计,实现100%安装使用面积,新建工业厂房应将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实现100%可使用面积建设,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在设计阶段落实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到2025年底,新增装机容量将超过120兆瓦

浙江省瑞安市

日前,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全面推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重点要推进工业和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5%以上,车站,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45%以上,35%以上的工商业屋顶,特色小镇和开发区60%以上的建筑屋顶可用,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9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100%,60%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未来80%以上的社区,新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100%

大力推进住宅屋顶发电项目优先推进市场化,充分利用新农村,移民社区等地块建筑和有条件的住宅屋顶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现有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

浙江南湖区

日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到十四五末,光伏发电装机实际增加200多兆瓦,年均增加40多兆瓦

既有建筑: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村社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特色小镇,开发区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住宅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在具备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建筑上安装的比例已达到90%以上。

新建建筑:新建工业厂房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新建住宅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新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大力拓展光伏在工商业中的应用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建项目,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标准厂房需100%配备光伏发电系统

浙江松阳县

日前,浙江松阳发布《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要点如下:

现有的和新建的工业厂房可分别利用30%和80%的建筑屋顶,园区内可使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各类商业用房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学校可利用的各类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医院可利用的各类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党政机关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

特色小镇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率达到6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大型构筑物以上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

车站屋顶安装率达到50%以上,新建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原则上100%配备光伏发电设施,新建民用建筑将推广光伏发电一体化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社区安装比例未来将达到80%以上。

浙江靳东地区

日前,靳东区发布了全区推进光伏规模化发展试点方案,围绕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区推进光伏规模化发展四大工程。

其中,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超过90%的公共基础设施中的大型结构都已安装平屋顶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新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村镇现有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应达到60%以上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具备屋顶建设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应当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并进行能耗减量置换新建项目屋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照同步设计实施的要求安装分布式光伏,否则不予优先安排新增能耗指标如果零地技改项目屋顶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还需要安装分布式光伏否则,在节能审查时将不会优先考虑新的能耗指标,对未经节能审批就开工建设的技术改造和生产扩建项目,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苏州市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观点:国有标准厂房100%安装光伏,党政机关,文化体育设施,学校医院等梳理和考察都应该建,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应建,应建设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企业新建3000平方米以上工业建筑需同步设计安装,重点梳理开发区,工业园区,高耗能企业,有序发展,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并的并网流程

江苏省昆山市

日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推动工业建筑光伏规模化发展

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鼓励在屋顶面积充裕,具备并网条件,电力负荷较大的产业集群建设集中式,并网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建设示范区加快存量资源的开发利用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者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应当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现有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标准厂房和配套用房,具备安装条件的,应100%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新建屋顶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应当将分布式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土地供应条件,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在满足负荷条件,接入条件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对高耗能行业和数据中心的存量和新建项目,应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新建工业园区应预留分布式光伏的负荷能力和配电能力

江苏无锡

日前,江苏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扎实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到2023年底,各试点地区党政机关屋顶总面积50%以上可安装光伏发电,学校,医院,村委会,国有企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40%以上,工商业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企业100%安装,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的20%以上可以安装光伏发电

积极实施新建建筑光伏项目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屋顶使用面积安装率应达到100%,新建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应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根据相关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和农村户用屋顶应100%设计安装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系统

上海

日前,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光伏应用,分领域安排全市光伏可开发资源,制定工业,公共机构,交通,公共建筑,住宅,农业等领域光伏+专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道路隔音棚,光伏建筑一体化,住宅建筑平改坡,坡改坡等光伏试点工程,启动实施横沙东滩大型农光互补工程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等过程中,新项目的光伏开发将按照尽一切可能建设的原则实施新建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公共机构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不低于30%,新建全像隔音棚实现光伏全覆盖按照上述标准,已改造可使用面积,2025年前改造不低于50%,2030年前可完全改变2025年,2030年,全市光伏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07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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