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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行业垂直网站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7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在建设生育友好型就业环境方面,提出了鼓励灵活工作方式,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切实维护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等三项措施。
用人单位可以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员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和居家办公等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家庭子女需求的员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员工解决育儿困难推动用人单位将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相关措施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配备必要的母婴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团体组织等寒暑假开展托管服务加强对女职工特别是生育和再就业女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司法救济机制,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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